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:
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进一步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能力,推动地质灾害防控重点由“隐患点”向“隐患点+风险区”转变,根据《全国地质灾害防治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工作部署,在前期征求各省份意见基础上,我司组织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(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)牵头编制了《县级地质灾害“隐患点+风险区”双控体系建设指南(试行)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在试点工作中参考使用。在试点过程中,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部地质勘查管理司。
联系人及电话:张会昌,010-66558283
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
2023年11月28日
《县级地质灾害“隐患点+风险区”双控体系建设指南(试行)》全文如下:
来源:自然资源部地质勘查管理司